函轉勞動部函以,有關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知111年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及村(里)長等9種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定於111年11月26日(星期六)同日舉行投票,勞工當日之放假及出勤權益請依勞動部107年11月8日勞動條2字第1070131393號令辦理,以保障勞工行使投票權益。

人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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