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考區111年國中教育會考陪考申請(已截止線上申請)

  1. 申請條件:
    1. 僅限原申請特殊應考服務、重大傷病及懷孕或突發傷病者,因故無法自理考生之家長得申請陪考服務,每位考生以1人陪考為限。
    2. 因應疫情發展,申請陪考之家長須符合下列防疫條件:
      應完整接種3劑COVID-19疫苗,倘僅完整接種2劑COVID-19疫苗者,應於進入考場前48小時內自行快篩且為陰性方可入場。(申請時須提供疫苗黃卡)
  2. 申請辦法:
    1. 為避免作業時程不及,本次改採線上填寫申請表單,網址:【http://p-tu.cc/花蓮111年會考陪考申請
    2. 陪考證申請之應於111年5月16日(星期一)10:00前完成線上申請及檢附相關資料,逾期不再受理。
  3. 發證說明:
    1. 陪考申請經考區試務會審核通過後,由考區試務會製發陪考證,該證須經考區試務會核章後始生效力。
    2. 符合申請陪考證之集體報名考生,陪考申請經考區試務會審核通過後,將製發陪考證PDF電子檔(考前遺失時可自行列印),紙本與面罩寄發給各國中學校,請申請家長至學校領取。
    3. 符合申請陪考證之個別報名考生,陪考申請經考區試務會審核通過後,將製發陪考證,以掛號方式連同面罩寄發給個別報名考生之家長。
  4. 防疫說明:
    1. 陪考人員確診者(含快篩陽性未經PCR檢驗及未獲PCR檢驗結果)於解隔後方能進入考場陪考。(事後變更陪考人員時,請參閱備註一)
    2. 獲核發之陪考證限本人使用,不得轉讓。
    3. 進入考場時,陪考人員須配合量測體溫並佩戴口罩。未戴口罩或發燒者,不得進入考場。
    4. 陪考當日須全程佩戴口罩,並請維持手部清潔,保持經常洗手習慣,儘量不要用手直接碰觸眼睛、鼻子和嘴巴。
    5. 有關考場內相關事項,請務必配合考場規劃與引導。
  5. 備註:
    1. 若不及於111年5月16日(星期一)提出申請,或陪考證遺失者,請陪考家長於考試當日經考場校門駐守人員同意後,親持考生准考證影本及疫苗黃卡前往試務中心辦理陪考申請;經考場主任指派人員審核通過後,始得製發陪考證,該證須經考場試務中心核章後始生效力。
    2. 進出考場,請務必出示陪考證;無陪考證者,不得進入考場。
    3. 陪考期間,請務必隨身攜帶陪考證,以利考場試務人員查驗。
    4. 申請「突發傷病及懷孕考生應考服務」,請參閱簡章第5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