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花蓮縣花蓮市會111年度表揚愛心模範教育人員實施要點(申請日期至111年5月18日截止)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2-05-04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1110002990下載 Post Views: 42相關內容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2022-07-04轉知國教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技職教育或雙語教育相關業務案2025-06-17有關勞動部修正「工作規則審核要點」第9點附表,並自111年5月1日生效一案2022-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