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111)年度中秋節將屆,請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請參閱。

中秋節期間將屆,請恪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暨「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 相關規定,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本規範第11點規定登錄備查,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最高檢察署為達到反賄選宣導分眾分流之成效,將反賄選理念深植全國各階層民眾,傳達正確之法治觀念,提高公民意識,製作「反賄選,愛臺灣系列–原住民篇」宣導影片,網站連結:https://www.tps.moj.gov.tw/16542/743730/1006063/post,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