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112年10月4日修正發布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第28條,增訂申請逕予出租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補辦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之租金緩收、免收及退還規定Post author:教學組組員Post published:2023-10-24Post category:總務處 / 總務處最新公告修正條文及總說明請下載參閱。財政部112年10月4日修正發布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第28條,增訂申請逕予出租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補辦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之租金緩收、免收及退還規定下載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修正總說明下載修正發布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第28條教育部函下載修正發布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第28條財政部函下載修正發布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第28條財政部令下載0145490a00_attch4下載相關內容114年6月行政會報紀錄(114.06.10)2025-06-16行政院112年9月15日訂定「中央機關眷屬宿舍管理要點」,自114年1月1日生效。2023-11-14轉知「國有不動產撥用作業注意事項」第九點經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修正2025-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