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為倡導公務人員從事正當休閒活動,維護身心健康並培養人文氣息,請協助轉知並鼓勵所屬人員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5點規定,將國民旅遊卡運用於藝文產業消費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5-02-08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來文本文_A09000000E_1140013108_senddoc1下載來文附件_A09000000E_1140013108_senddoc1_Attach1下載 Post Views: 110相關內容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並均自115年7月1日生效2025-11-26轉知致理科技大學114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招生相關資訊2024-10-29轉知111年第十一屆教育大愛「菁師獎」及推薦表乙份2022-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