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閩南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第5條第5項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客語師資培育資格及聘用辦法」第6條第1項及第2項(以下合稱師資聘任辦法)規定Post author:教學組組員Post published:2025-05-23Post category:教務處 / 校外活動來文-2025-05-23T091214.279下載相關內容轉知-健康與護理學科中心與高雄市立高雄高商合作辦理 「Stress Reduction健康與護理雙語教學研習」2025-04-17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於113年3月27日(星期三)辦理【智識薪傳教師人才媒合會】文宣2024-03-01【轉知】國立花蓮高級中學辦理數位前導及高中優質化暨深度學習113學年度第1學期「花蓮數位教師社群系列工作坊」2024-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