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研究所115學年度考試入學資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5-11-26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來文本文_30545文稿1_9002797A00下載來文附件_30545文稿1_9002797A00_ATTCH1下載 Post Views: 8相關內容若具師範校院結業生改分發至私立學校實習之實習教師年資者,得於10年(124年6月5日)內申請補繳撫基金費用。2025-06-17轉知國立政治大學114年第1期語言、生活藝文、善待身體等課程招生2024-12-10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7點及「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第3點,並自111年3月23日生效2022-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