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花蓮女中學生教學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宗旨:為激發本校學生探究問題之興趣,培養創造思考能力,藉以提高學生人文社會素養。
三、競賽組別::分歷史、地理、語文、心理、綜合五組報名,分組評比。
四、參加對象:
1.本校高一、高二學生自由組隊(擇一組參賽,每隊不得超過3人)。
2.已參加校內科展之得獎作品,不得再以同件作品參賽。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5月25日(星期一)放學以前。
六、報名地點:教務處教學組。
七、競賽方式:
1.自訂主題參加比賽(各組別不限區域)。
2.若各組參賽組別超過8組,得由該組評審教師決議是否改採兩階段方式評審,初賽以作品書面內容評比,分數較高的前五名進入決賽。
3.篇幅比照高級中等學校小論文寫作比賽格式,A4直式紙張4至10頁為限,作品無需製作封面。
4.小論文寫作旨在培養學生思辨及正確運用資料之能力,文章內容(含摘要、翻譯、改寫)不得以任何AI工具生成。
八、製作時間:課餘時間完成作品參加競賽。
九、收件日期:115年5月25日(星期一)放學前書面資料(一式一份)、電子檔。
十、口試日期:115年6月10日(星期三)第6、7節。(地點另行公告)
十一、評審標準:
- 內容:佔80%。
- 口試:佔20%。
每組15分鐘,5分鐘簡報(呈現方式不拘),10分鐘問答。
十二、報名後未繳件者,施以愛校服務1次。
十三、評審委員:由本校教師擔任,並於115年6月10日(星期三)中午12:10至13:10準備評審工作。
十四、獎勵:於115年6月18日(星期四)前公告競賽成績。各組錄取前3名(可從缺)及佳作若干名發給獎狀及獎品以資鼓勵,各組並擇優一名製作海報於穿堂展示。
十五、地理科優勝組別,得由地理科教學研究會推薦參加「地理科奧林匹亞競賽」。 十六、本要點經社會領域教學研究會通過,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