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廉政署製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宣導文件,請參閱。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修正草案於107年5月2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107年6月13日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3581號總統令公布,依本法第23條規定本法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行政中立是國家進步的動力
相關電子檔,置放於保訓會全球資訊網(http://www.csptc.gov.tw)首頁/培訓發展業務/行政中立與公務倫理訓練及宣導/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及宣導/圖像及影音電子檔/107年「行政中立宣導摺頁」及「實務案例宣導手冊」電子檔,歡迎自行下載運用,擴大宣導效果。

依法行政、執行公正及政治中立政令宣導
公務人員不宜於上班時間或以公家電腦上網連結臉書等社交網站,從事與執行職務無關之相關網路行為,亦不得利用職務上權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加入公職候選人之社交網站之會員,或支持特定之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請本校同仁確實遵守上開規定,俾確保公務人員依法行政、執行公正及政治中立。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避法之宣導 – 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避法之宣導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6條規定,公職人員知有利益衝突者,應即自行避,法務部廉政署近年辦理本法裁罰案件中有關未自行迴避義務之行為態樣常見有:未自行迴避配偶或二親等親屬之人事任用、考績評核或財產上之利益等,多數為公職人員因誤解法令或心存僥倖心理,因一時失慮而遭受本法法定罰鍰金額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之罰鍰。

檢送「公職人員利衝迴避法案例」彙編手冊」1份,請依說明下載辦理,請查照。

旨揭「公職人員利衝迴避法案例彙編手冊(電子檔)」請至教育部公文附件下載區(https://attach.moe.gov.tw),以文號:1110042803及認證碼:C3189F857D下載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