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陞遷法(以下簡稱陞遷法)部分條文業經總統於112年5月17日修正公布,檢附修正條文、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3-05-2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公務人員陞遷法112年5月17日修正公布下載0069249a00_attch1下載0069249a00_attch2下載0069249a00_attch3下載0069249a00_attch4下載0069249a00_attch5下載 Post Views: 54相關內容轉知高雄市私立中華高級藝術職業學校公開徵求校長候選人2025-04-25大陸委員會函釋以,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搭船赴中國大陸港口,無論上岸與否,皆屬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所稱「進入大陸地區」,仍應受該條例等相關規定之規範,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2022-02-25轉知花蓮縣政府「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114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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