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閩南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第5條第5項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客語師資培育資格及聘用辦法」第6條第1項及第2項(以下合稱師資聘任辦法)規定Post author:教學組組員Post published:2025-05-23Post category:教務處 / 校外活動來文-2025-05-23T091214.279下載相關內容轉知112年花蓮縣政府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公文2023-09-14【轉知】好光景電影公司及台灣放伴教育協會研發之「紀錄片《九槍》X移民工議題教材包」教學資源2024-07-12「2024全國高中職專題競賽」,請師生踴躍報名。2024-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