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令,自民國111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所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期間,以及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1-10-0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21921A00_di下載0121921A00_ATTCH1下載0121921A00_ATTCH2下載 Post Views: 80相關內容檢送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114年度上半年衷心工作坊實施計畫1份2025-04-01112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公益廣告2023-11-28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114年9月18日會同修正發布2025-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