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令,自民國111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所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期間,以及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1-10-0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21921A00_di下載0121921A00_ATTCH1下載0121921A00_ATTCH2下載 Post Views: 310相關內容轉知臺灣師範大學工業教育學系「114學年度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資訊2024-12-02國立屏東大學校友總會公開徵求推薦「傑出校友」相關文件2023-03-22轉知辦理115年「科博時光:重拾夏日浪漫」單身聯誼活動實施計畫及活動海報各1份2026-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