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令,自民國111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所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期間,以及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1-10-0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21921A00_di下載0121921A00_ATTCH1下載0121921A00_ATTCH2下載相關內容轉知「海外臺灣學校111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聯合公告簡章」2022-03-11教育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東區分區中心暨花蓮區駐點服務學校111年度專案輔導助理甄選錄取名單2022-03-21「111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1份,請同仁踴躍報考。2021-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