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教師借調處理原則」第1點、第2點,名稱並修正為「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借調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25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100131766A號令修正發布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1-11-04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41904A00_di-1下載0141904A00_ATTCH1下載0141904A00_ATTCH2下載0141904A00_ATTCH3下載 Post Views: 187相關內容國家教育研究院為商借教師協助本院執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相關業務2024-03-27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114年6月預計辦理研習3場次2025-06-10轉知國立東華大學112學年度博士班、碩士班暨碩士學位學程甄試招生資訊2022-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