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教師借調處理原則」第1點、第2點,名稱並修正為「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借調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25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100131766A號令修正發布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1-11-04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41904A00_di-1下載0141904A00_ATTCH1下載0141904A00_ATTCH2下載0141904A00_ATTCH3下載 Post Views: 202相關內容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辦理「2022第十屆星雲教育獎」案2022-01-12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 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2023-09-20轉知114年至116年「築巢優利貸」—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經公開徵選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獲選承作,檢送該貸款辦理說明資料1份2024-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