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教師借調處理原則」第1點、第2點,名稱並修正為「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借調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25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100131766A號令修正發布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1-11-04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41904A00_di-1下載0141904A00_ATTCH1下載0141904A00_ATTCH2下載0141904A00_ATTCH3下載相關內容「112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表揚大會」海報及得獎者具體事蹟簡介2023-11-14113學年度【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生死與健康心理諮商系碩士班招生】2024-01-03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023~2025年「健康 99—全國公教健檢方案」離島縣市特約診所及其規劃辦理之健檢方案。2023-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