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知客家委員會「115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
- 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5條、第6條、第9條條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民國114年11月12日考臺銓一字第11400043161號、院授人培揆字第11400028512號令修正發布;檢送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 轉知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徵求本校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校長候選人
- 轉知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形塑客庄環境及產業發展獎勵要點」第9點,並自即日生效
- 轉知衛生福利部訂定「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暨未參加相關社會保險之我國籍新生兒之生母生育補助要點」,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
- 轉知財團法人台灣省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文教基金會辦理114年度教職員工暨跨領域人士浪漫日月潭單身聯誼活動
- 檢送「114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表揚大會」電子海報
- 轉知教育研究所115學年度考試入學資
- 114學年度第2學期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技職教育或雙語教育相關業務案
- 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並均自115年7月1日生效
- 轉知「國立中山大學附屬高級中學校長校外遴選委員會公告」1份
- 檢送大陸委員會「強化公務員赴陸港澳管理機制」精進措施及宣導圖卡各1份
- 轉知教育部115年3月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訊息
- 檢送中華民國第27屆「十大傑出女青年」、「標竿女青年」暨「優秀女青年』選拔辦法(含推薦表)
- 轉知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於花蓮縣、臺東縣、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已有規劃及興建中社會住宅,同仁在該等地區就業且有居住需求者,俟社會住宅完工後,得依該中心114年10月13日住都字第1140030962號函檢附應備文件申請社會住宅,詳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原函
- 轉知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成為教職路上的自己:自我效能、關係修復與專業支持》代理教師1日工作坊實施計畫
- 轉知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社會情緒學習(SEL)之教師自我照顧與支持工作坊 》3日工作坊實施計畫
- 「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要點」 第6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23日以臺教師 (三)字第1142602864A號令修正發布
- 檢送考試院114年10月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激勵辦法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 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友善家庭-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名稱並修正為「友善職場-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自114年10月13日生效
法務部製作之111年地方公職人員九合一選舉反賄選宣導影片─「父愛篇」及「決心篇」,旨揭影片已上架法務部YOUTUBE頻道(https://www.moj.gov.tw/2204/2771/45424/),請同仁參閱。
中央選舉委員會函以,111年11月26日(星期六)為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之投票日,為便利選舉區內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前往投票,是日以放假處理。
自112年1月1日起,各機關(構)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學習時
數規定仍聚焦於業務相關之學習活動,又業務相關學習時
數仍維持20小時,其內涵如下:
(一)其中10小時必須完成當前政府重大政策、法定訓練及民
主治理價值等課程:
1、當前政府重大政策(1小時)。
2、環境教育(4小時)。
3、民主治理價值課程(5小時):性別主流化、廉政與服
務倫理、人權教育、轉型正義、行政中立、多元族群
文化、公民參與等。
(二)其餘10小時由公務人員自行選讀與業務相關之課程。
最高檢察署為達到反賄選宣導分眾分流之成效,將反賄選理念深植全國各階層民眾,傳達正確之法治觀念,提高公民意識,製作「反賄選,愛臺灣系列–原住民篇」宣導影片,網站連結:https://www.tps.moj.gov.tw/16542/743730/1006063/post,請參閱。
有關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參加本市選務作業中心投開票所(編號0001-0093)選務工作人員補假事宜案,經行政院同意比照 93年及107年前例,准予補假2日,並以本次選舉為限,投票所工作人員持出席工作領取之派令申請補休(如派令遺失請以電子郵件回傳投票所編號及姓名),請查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