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所稱「公職」,不包括經權責機關(構)認定為任務編組或臨時性需要所設置之職務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2-09-06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12044a00下載0112044a00_attch1下載0112044a00_attch2下載0112044a00_attch3下載 Post Views: 112相關內容財團法人台灣省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文教基金會辦理112年度各項週休二日自我成長研習活動,歡迎教職員工及退休人員,逕向基金會報名2023-10-18花蓮縣文化局辦理「112年公共圖書館資源整合發展計畫-城市走讀讀書會」活動2023-11-03文化部辦理「2024臺灣文化創意博覽會 」2024-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