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10點、第11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30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3-02-1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 資深優良教師0019339a00_attch6下載0019339a00_attch4下載法令修正1120215下載 Post Views: 229相關內容國立中山大學112 學年度第2學期碩士、學士學分專班(隨班附讀)將於113年1月20日截止收件,敬請惠予公告2023-12-28轉知「從事涉及重要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之退離職人員應經審查許可期間屆滿後進入大陸地區申報辦法」第1條條文修正發布。2023-10-02轉知「新竹市114學年度市立數位實驗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簡章」1份2025-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