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並自112年11月7日生效,請查照轉知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3-11-14Post category:最新消息0159014a00_attch1下載0159014a00_attch2下載0159014a00_attch3下載0159014a00_attch4下載相關內容轉知:臺灣銀行花蓮分行續辦111-113年「築巢優利貸-公教購屋優惠貸款」─目前年利率1.31%,額度最高8.5成,免收開辦費及信用查詢費2022-01-10轉知:教育部公務人員協會與晨陽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所簽訂「公務人員自費團體保險專案」,其中新光產物保險公司依據團體保險運作原則,擬於111年度起調漲費率2022-04-21轉知:花蓮縣花蓮市會111年度表揚愛心模範教育人員實施要點(申請日期至111年5月18日截止)2022-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