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並自112年11月7日生效,請查照轉知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3-11-14Post category:最新消息0159014a00_attch1下載0159014a00_attch2下載0159014a00_attch3下載0159014a00_attch4下載 Post Views: 116相關內容檢送「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推薦作業流程圖、推薦及相關表件,以及徵件海報電子檔各1份2022-05-05轉知「新竹縣115學年度縣立竹北實驗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簡章」1份2026-03-09轉知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舉辦「職場霸凌案件成立經驗分享與過程解析-遇上職場霸凌要如何自保?」線上研習2024-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