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並自112年11月7日生效,請查照轉知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3-11-14Post category:最新消息0159014a00_attch1下載0159014a00_attch2下載0159014a00_attch3下載0159014a00_attch4下載 Post Views: 94相關內容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3年10月開辦自由報名班別案2024-08-15轉知淡江大學學校財團法人淡江大學推廣教育處辦理之「中等學校教師第二專長學分班」預計114年10月18日開課2025-09-03轉知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談性、對話與陪伴:教學現場中的性/別探索與情緒支持工作坊》衷心工作坊實施計畫2025-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