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並自112年11月7日生效,請查照轉知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3-11-14Post category:最新消息0159014a00_attch1下載0159014a00_attch2下載0159014a00_attch3下載0159014a00_attch4下載 Post Views: 139相關內容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並自113年10月4日生效案2024-10-14轉知考試院為推廣國家考試及格及訓練合格電子證書暨證明書,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免徵電子證書規費2022-07-18國立嘉義大學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113學年度招生資訊及招生文宣海報1份2024-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