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並自112年11月7日生效,請查照轉知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3-11-14Post category:最新消息0159014a00_attch1下載0159014a00_attch2下載0159014a00_attch3下載0159014a00_attch4下載 Post Views: 115相關內容轉知:花蓮市公所為辦理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選舉工作事宜,惠請貴機關(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第五次招募)2022-10-26檢送銓敘部111年6月29日部退一字第11154674421號令修正發布之「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修正附表、總說明、對照表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2022-07-18114年「政府機關優良觀光人員獎」等相關資料2025-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