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從事專利商標審查工作之聘用專業人員資格辦法」第1條、第2條,業經行政院於112年11月17日以院臺經字第1121041173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請查照。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3-11-27Post category:無0166841a00_attch1下載0166841a00_attch2下載0166841a00_attch3下載 Post Views: 25相關內容美國在台協會辦理「2023科技女孩計畫」活動資訊2022-11-01轉知-美術學科中心素養導向部定必修課程公開觀課研習2025-04-01【轉知】北一區數位前導暨高中優質化區域聯合增能講座_「AI數學大數據LangChain分析工作坊」,請教師踴躍參加。2024-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