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保險法第10條及第36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分別於民國112年12月15日及113年1月3日修正公布,請查照。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4-01-22Post category:最新消息0009055a00_attch4下載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第十條條文下載 Post Views: 103相關內容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2022-07-04「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2024-02-21轉知輔仁大學法律學院財經法律學系原住民碩士在職專班114學年招生報名資訊2024-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