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9條業經勞動部於111年1月18日以勞動條4字第1110140031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修正條文)1份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2-01-26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011335a00下載0011335a00_attch1下載0011335a00_attch2下載0011335a00_attch3下載相關內容有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0年9月7日至110年9月20日繼續維持二級警戒,社區式長照機構(不含團體家屋)及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逐步恢復營運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一案2021-09-27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以下簡稱教支中心)個別諮商輔導服務申請公告2023-03-07國立花蓮女中111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報名符合資格名單(國文科)202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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