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氣候環境變遷,國有公用土地倘擬提供他人造林使用,並由造林人取得氣候變遷因應法第3條第13款之「減量額度」Post author:庶務組組員Post published:2024-03-11Post category:總務處 / 總務處最新公告 / 行政團隊相關訊息及「研商國有土地產生之碳權歸屬相關事宜」會議紀錄,請下載參閱。因應氣候環境變遷,國有公用土地倘擬提供他人造林使用,並由造林人取得氣候變遷因應法第3條第13款之「減量額度」國教署函下載因應氣候環境變遷,國有公用土地倘擬提供他人造林使用,並由造林人取得氣候變遷因應法第3條第13款之「減量額度」教育部函下載因應氣候環境變遷,國有公用土地倘擬提供他人造林使用,並由造林人取得氣候變遷因應法第3條第13款之「減量額度」財政部函下載「研商國有土地產生之碳權歸屬相關事宜」會議紀錄下載 Post Views: 43相關內容內政部函「為精進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規定,配合重大設施辦理迅行變更都市計畫之『個案變更』 認定標標準,提請報告案」一案,檢送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082次會議紀錄2025-08-08【特選】【獨招】臺北藝術大學111年特殊選才與單獨招生資訊2022-10-07111學年度高一家長課程說明會(影音簡報)2022-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