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學校災害潛勢評估作業規定」第4點、第5點及第8點附表1、第8點附圖1、「各級學校災害潛勢評估原則及方法說明」第3點、第6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22日以臺教資(六)字第1132702229A號令修正發布Post author:庶務組組員Post published:2024-07-29Post category:校園最新消息-一般文章 / 總務處 / 總務處最新公告 / 行政團隊相關訊息請下載參閱。「各級學校災害潛勢評估作業規定」第4點、第5點及第8點附表1、第8點附圖1、「各級學校災害潛勢評估原則及方法說明」第3點、第6點,修正發布下載各級學校災害潛勢評估原則及方法說明第三點、第六點修正規定下載教育部令下載各級學校災害潛勢評估作業流程圖下載各級學校災害潛勢評估作業規定第四點下載相關內容【轉知】花蓮縣教育處114年08月年滿18歲學生機車安駕研習活動又來了!!2025-07-24111學年度「二年級編班」與「三年級整理」公告2022-08-02【特選】靜宜大學112年特殊選才招生資訊202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