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中小學)教師職前具有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年資,經依師資培育法第22條第1項規定用以抵免修習教育實習者,得依教師待遇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提敘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5-10-09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若符合前述情形之同仁,請務必儘速檢證至人事室辦理。教育部來函下載 Post Views: 54相關內容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檢送「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福華國際文教會館─112年度及113年度場地使用管理及收費標準(住宿、會議、餐飲等優惠方案)」,請查照轉知同仁參考運用。2023-11-20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之「辦公日曆表」專區(https://www.dgpa.gov.tw/)提供多元設計圖樣之「中華民國115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圖檔,請依需要自行下載使用2025-10-21轉知:花蓮縣花蓮市教育會辦理「111年溫馨五月天健走暨環保節能減碳及健康促進宣導活動」202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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