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於花蓮縣、臺東縣、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已有規劃及興建中社會住宅,同仁在該等地區就業且有居住需求者,俟社會住宅完工後,得依該中心114年10月13日住都字第1140030962號函檢附應備文件申請社會住宅,詳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原函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5-11-0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來文本文_A09030000E_1140115976_senddoc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15976_senddoc1_Attach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15976_senddoc1_Attach2下載 Post Views: 237相關內容「113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簡章」2024-07-29112年度端午節將屆,請恪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暨「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請查照。2023-06-08轉知加強宣導114年全國性公民投票,中央選舉委員會製作1支電視廣告及3支網路宣導短片2025-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