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於花蓮縣、臺東縣、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已有規劃及興建中社會住宅,同仁在該等地區就業且有居住需求者,俟社會住宅完工後,得依該中心114年10月13日住都字第1140030962號函檢附應備文件申請社會住宅,詳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原函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5-11-0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來文本文_A09030000E_1140115976_senddoc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15976_senddoc1_Attach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15976_senddoc1_Attach2下載 Post Views: 52相關內容轉知:檢送中華民國111年全國好人好事代表選拔辦法、推薦表暨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申請書各1份,如擬推薦人選,請逕依該選拔辦法辦理2022-05-12客家委員會「112年度第2次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及「112年度客語能力高級認證」報名資訊,請同仁踴躍參加2023-07-19轉知「台北教師會館-教師住宅」出租公告及申請手冊相關訊息2025-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