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1年師鐸獎初審與推薦事宜,如有推薦人選,請依「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修正規定」及說明事項辦理

有意推薦人選者,請於111年2月11日前檢具推薦表及相關佐證資料送本室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