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2-07-04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082513a00下載0082513a00_attch1下載 Post Views: 166相關內容內政部警政署「113年下半年幸福波麗士」單身聯誼活動2024-06-26內政部112年「愛情從心開始」單身聯誼活動,第5-8梯次訂於112年7月10日至7月19日受理報名,歡迎並鼓勵單身男女踴躍參加2023-07-03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112學年度第二學期「薪傳.傳心」教師主題團體實施計畫2024-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