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2-07-04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082513a00下載0082513a00_attch1下載相關內容函轉客家委員會111年度推動客語為通行語成效評核重點項目及指標「適用機關:中央單位(含公用事業)」資料1份2022-05-10公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宣導資料,請參閱。2022-03-22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本(112)年3月9日發布「3月20日起,COVID-19輕症免通報、免隔離,改為0+n自主健康管理」,有關各機關(構)學校人員差勤管理一案,請查照。2023-03-22
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本(112)年3月9日發布「3月20日起,COVID-19輕症免通報、免隔離,改為0+n自主健康管理」,有關各機關(構)學校人員差勤管理一案,請查照。2023-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