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2-07-04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082513a00下載0082513a00_attch1下載 Post Views: 165相關內容轉知國立彰化師範大學「114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資訊及海報2024-12-10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有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第3項申請防疫隔離假及因應措施一案2022-05-20轉知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辦理114年「科博時光:重拾老派約會的浪漫」單身聯誼活動實施計畫及活動海報各1份2025-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