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支領東台加給人員不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21條第3項第2款規定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6-01-16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來文本文_A09030000E_1140139664_senddoc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39664_senddoc1_Attach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39664_senddoc1_Attach2下載 Post Views: 154相關內容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檢送「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福華國際文教會館─111年度場地使用管理及收費標準(住宿、會議、餐飲等優惠方案)」2022-03-18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3年10月開辦自由報名班別案2024-08-15銓敘部令,自民國111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所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期間,以及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2021-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