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支領東台加給人員不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21條第3項第2款規定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6-01-16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來文本文_A09030000E_1140139664_senddoc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39664_senddoc1_Attach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39664_senddoc1_Attach2下載 Post Views: 153相關內容112年度端午節將屆,請恪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暨「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請查照。2023-06-08轉知社團法人中華專業人才協會為辦理「委託技術服務、統包工程、最有利標、評選」,檢送「台北場、高雄場」簡章與參加辦法2025-08-16轉知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成為教職路上的自己:自我效能、關係修復與專業支持》代理教師1日工作坊實施計畫2025-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