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支領東台加給人員不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21條第3項第2款規定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6-01-16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來文本文_A09030000E_1140139664_senddoc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39664_senddoc1_Attach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39664_senddoc1_Attach2下載 Post Views: 116相關內容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2023-11-28銓敘部令,自民國111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所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期間,以及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2021-10-05轉知清華大學臺灣研究教師在職進修碩士學位班2024-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