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實施要點」第4點、第9點及第10點附件,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1日以臺教國署高字第1155403212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實施要點」Post author:教學組組員Post published:2026-07-02Post category:教務處 / 教學團隊 / 校外活動來文-2026-07-02T130651.331下載A09030000E_1155403212B_senddoc9_Attach1下載A09030000E_1155403212B_senddoc9_Attach3下載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實施要點第四點、第九點修正規定下載 Post Views: 8相關內容【轉知】113學年度生命教育必修課程基礎實務「課綱核心概念暨教學計畫設計工作坊」2024-08-28轉知112年花蓮縣政府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公文2023-09-14【轉知】歷史學科中心參與辦理113學年度「緬甸專題:緬甸軍人政權的歷史概述與人權議題」工作坊2024-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