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令,自民國111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所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期間,以及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1-10-0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21921A00_di下載0121921A00_ATTCH1下載0121921A00_ATTCH2下載 Post Views: 290相關內容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與大學簽訂英語學習合作備忘錄之語言進修優惠方案,請查照轉知同仁參考運用。2023-07-24轉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業出版新編114年度(第26期)「為民服務白皮書」2026-07-07台灣省教育會112年度會員子女就讀國內大學研究所獎學金實施要點及申請書1份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