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令,自民國111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所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期間,以及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1-10-0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21921A00_di下載0121921A00_ATTCH1下載0121921A00_ATTCH2下載相關內容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1年9月、10月開辦自由報名班別案2022-07-21台灣省教育會112年度會員子女就讀國內大學研究所獎學金實施要點及申請書1份2023-10-19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同心園地訂於113年9月28日(星期六)辦理「浪漫香氛單身聯誼活動」2024-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