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令,自民國111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所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期間,以及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1-10-0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21921A00_di下載0121921A00_ATTCH1下載0121921A00_ATTCH2下載 Post Views: 171相關內容推廣廉潔品格教育,《阿正的誠實之刀—第二集》動畫短片2023-06-19轉知客家委員會「115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2025-11-27內政部113年「幸福,來得真好」單身聯誼活動第6-10梯 次,訂於113年6月17日至6月26日受理報名,鼓勵單身男女踴躍參加2024-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