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令,自民國111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所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期間,以及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1-10-0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21921A00_di下載0121921A00_ATTCH1下載0121921A00_ATTCH2下載 Post Views: 90相關內容112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相關配套推動業務案2023-04-18111年至113年「築巢優利貸」—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經公開徵選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獲選,檢送本貸款辦理說明資料1份2021-11-23轉知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 第十五屆校友傑出成就獎遴選辦法暨推薦表2021-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