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令,自民國111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所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期間,以及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1-10-0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21921A00_di下載0121921A00_ATTCH1下載0121921A00_ATTCH2下載 Post Views: 334相關內容轉知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創造力發展碩士在職專班114學年度招生電子簡章乙份2024-11-06轉知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即將開始報名,茲檢送本項考試宣傳海報電子檔2026-03-09112年度「每月一書」導讀數位課程暨《登一座人文的山》專書座談會一案,歡迎踴躍參與2023-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