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令,自民國111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所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期間,以及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1-10-0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21921A00_di下載0121921A00_ATTCH1下載0121921A00_ATTCH2下載 Post Views: 196相關內容轉知國立東華大學112學年度博士班、碩士班暨碩士學位學程甄試招生資訊2022-09-22轉知關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與宏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所簽並委由精聯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推廣及服務之自費團體保險長照方案,自114年5月1日續保調整保費一案2025-05-02轉知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函送性別友善職場圖文懶人包及《Look up!拯救公司大作戰》性別友善職場動畫短片2025-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