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超額教師輔導遷調或介聘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20日以臺教授國字第1100125931A號令廢止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1-10-2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25931BA0C_di下載0125931BA0C_ATTCH6下載 Post Views: 137相關內容剛恆毅學校財團法人新北市天主教恆毅高級中學113年傑出校友遴選辦法暨推薦表各乙份歡迎畢業傑出校友參加遴選2024-09-18有關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4款娩假與流產假相關疑義案2022-08-30國家文官學院辦理「113年度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新提案合辦活動」一案,如有意願參與,請於113年2月29日前逕向該學院提出申202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