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超額教師輔導遷調或介聘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20日以臺教授國字第1100125931A號令廢止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1-10-2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25931BA0C_di下載0125931BA0C_ATTCH6下載相關內容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與大學簽訂英語學習合作備忘錄之語言進修優惠方案2021-11-23轉知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宣導海報2款2021-11-15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111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0713)2022-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