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教師借調處理原則」第1點、第2點,名稱並修正為「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借調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25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100131766A號令修正發布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1-11-04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41904A00_di-1下載0141904A00_ATTCH1下載0141904A00_ATTCH2下載0141904A00_ATTCH3下載 Post Views: 154相關內容轉知花蓮縣政府「114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1份2024-11-06開南大學113學年度人文社會學院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考試入學招生簡章及招生海報2023-12-19113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得獎專輯電子檔,銓敘部業上載於該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mocs.gov.tw),請參照2025-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