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教師借調處理原則」第1點、第2點,名稱並修正為「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借調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25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100131766A號令修正發布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1-11-04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41904A00_di-1下載0141904A00_ATTCH1下載0141904A00_ATTCH2下載0141904A00_ATTCH3下載 Post Views: 169相關內容轉知國教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相關配套推動業務案2025-06-17衛生福利部辦理中華民國第28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選拔案2024-03-27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相關事項Q&A2023-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