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教師借調處理原則」第1點、第2點,名稱並修正為「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借調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25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100131766A號令修正發布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1-11-04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41904A00_di-1下載0141904A00_ATTCH1下載0141904A00_ATTCH2下載0141904A00_ATTCH3下載 Post Views: 165相關內容轉知有關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第26條所稱之「設有戶籍」包含領有中共「定居證」或「居民身分證」2025-05-29112年至115年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優惠方案,調整24小時電話投保之服務方式,請同仁參考運用。2023-12-25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南投院區)112年7月開辦自由報名班別案,歡迎同仁踴躍報名參加。2023-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