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教師借調處理原則」第1點、第2點,名稱並修正為「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借調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25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100131766A號令修正發布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1-11-04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41904A00_di-1下載0141904A00_ATTCH1下載0141904A00_ATTCH2下載0141904A00_ATTCH3下載 Post Views: 170相關內容「花蓮縣112學年度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新聘校長遴選簡章」(如附件)1份2023-07-03有關公務員得否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2項但書規定擔任獨立董事一案2023-08-16本校職務代理約僱人員甄選簡章公告2022-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