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教師借調處理原則」第1點、第2點,名稱並修正為「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借調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25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100131766A號令修正發布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1-11-04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41904A00_di-1下載0141904A00_ATTCH1下載0141904A00_ATTCH2下載0141904A00_ATTCH3下載 Post Views: 163相關內容轉知衛生福利部辦理中華民國第29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選拔案2025-03-07轉知「臺南市111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新任校長遴選作業簡章」(如附件)1份2022-07-29國立嘉義大學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112學年度招生資訊及招生文宣海報1份2023-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