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教師借調處理原則」第1點、第2點,名稱並修正為「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借調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25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100131766A號令修正發布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1-11-04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41904A00_di-1下載0141904A00_ATTCH1下載0141904A00_ATTCH2下載0141904A00_ATTCH3下載 Post Views: 181相關內容轉知國立東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辦理110學年度第2學期推廣課程「古琴彈奏心法(初)」開班資訊2022-02-25客家委員會「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認證事宜,歡迎踴躍報名2024-01-25有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輕症請病假相關因應措施一案2023-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