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教師借調處理原則」第1點、第2點,名稱並修正為「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借調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25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100131766A號令修正發布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1-11-04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41904A00_di-1下載0141904A00_ATTCH1下載0141904A00_ATTCH2下載0141904A00_ATTCH3下載 Post Views: 173相關內容國立花蓮女中110學年度宿舍助理員甄選初審名單公告2022-06-27112年度表揚愛心模範教育人員實施要點,請依規申請2023-04-20轉知黎明技術學院113年推廣教育「各項非學分班課程證照輔導班」招生簡章1份2024-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