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教師借調處理原則」第1點、第2點,名稱並修正為「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借調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25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100131766A號令修正發布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1-11-04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41904A00_di-1下載0141904A00_ATTCH1下載0141904A00_ATTCH2下載0141904A00_ATTCH3下載 Post Views: 139相關內容轉知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於110年12月1日,辦理110年度花蓮區教師紓壓團體「遇見更美好的自己」活動2021-11-16轉知經濟部所屬台灣中油公司甄試簡章暨招考訊息2024-09-05轉知有關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所稱「公職」,不包括經權責機關(構)認定為任務編組或臨時性需要所設置之職務2022-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