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推薦請頒111年衛生福利部專業獎章者,請於111年1月28日(星期五)前將「推薦請頒衛生福利專業獎章人員名冊」、「請頒衛生福利專業獎章事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函送國教署彙辦,逾期不予受理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2-01-26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010719a00下載0010719a00_attch1下載0010719a00_attch2下載0010719a00_attch3下載0010719a00_attch4下載相關內容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 110學年度職員甄選簡章2022-07-16國立彰化師範大學112年度傑出校友遴選辦法暨推薦表2023-03-22檢送「111學年度國立嘉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及屏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籌備處主任遴選簡章(含積分表)」1份2022-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