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推薦請頒111年衛生福利部專業獎章者,請於111年1月28日(星期五)前將「推薦請頒衛生福利專業獎章人員名冊」、「請頒衛生福利專業獎章事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函送國教署彙辦,逾期不予受理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2-01-26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010719a00下載0010719a00_attch1下載0010719a00_attch2下載0010719a00_attch3下載0010719a00_attch4下載 Post Views: 125相關內容轉知:花蓮縣花蓮市教育會辦理「111年溫馨五月天健走暨環保節能減碳及健康促進宣導活動」2022-04-06轉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路藝學園」新課登場2025-09-10轉知國教署115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相關業務案2026-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