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推薦請頒111年衛生福利部專業獎章者,請於111年1月28日(星期五)前將「推薦請頒衛生福利專業獎章人員名冊」、「請頒衛生福利專業獎章事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函送國教署彙辦,逾期不予受理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2-01-26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010719a00下載0010719a00_attch1下載0010719a00_attch2下載0010719a00_attch3下載0010719a00_attch4下載相關內容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2年9月開辦自由報名班別案2023-07-24111年資深優良教師通知2022-02-08公告: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110學年度第二學期《教師生活大補帖》-「順心而癒」ㄧ日線上工作坊實施計畫1份,請參閱。2022-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