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委員會函釋以,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搭船赴中國大陸港口,無論上岸與否,皆屬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所稱「進入大陸地區」,仍應受該條例等相關規定之規範,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2-02-2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022669a00下載0022669a00_attch1下載0022669a00_attch2下載 Post Views: 186相關內容國家文官學院建置完成「文官智慧書庫」電子書櫃,典藏「公文撰作解析」及「公務實用英語」等電子書,請查照推廣運用。2023-12-15為配合衛生福利部「第五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2024-2030年)」,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業將子宮頸癌、口腔癌、乳癌、大腸癌及肺癌篩檢列為檢查項目,並請同仁多加利用2026-04-23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1年度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實施計畫及推薦表2021-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