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2-03-18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031946a00下載0031946a00_attch7下載0031946a00_attch8下載 Post Views: 6相關內容內政部警政署函送「113年此情此警.心動時刻」單身聯誼活動計畫1份2024-02-16有關11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徵求監試委員一案2022-05-11「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10點、第11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30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2023-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