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2-03-18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031946a00下載0031946a00_attch7下載0031946a00_attch8下載 Post Views: 94相關內容轉知國立宜蘭大學訂於114年6月14日(星期六)辦理114年「宜愛之名 蘭情有約」單身聯誼第二梯次活動,目前尚有女性名額(全程參加每人補助新臺幣1,350元)2025-05-27檢送「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推薦作業流程圖、推薦及相關表件,以及徵件海報電子檔各1份2022-05-05有關公務員服務法於111年6月22日修正後,公務員兼職所領受之報酬是否受「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規定限制疑義一案,請查照。2023-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