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2-03-18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031946a00下載0031946a00_attch7下載0031946a00_attch8下載 Post Views: 49相關內容內政部為提升社會大眾及政府行政人員對於合作社之認識,112年度製作合作社動畫宣導短片及數位教材,請查照轉知。2024-01-25公告:教育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東區分區中心暨花蓮區駐點服務學校111年度專案輔導助理第二次甄選簡章2022-03-29「歸化國籍無不良素行認定辦法」第2條、第3條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11年9月22日以台內戶字第1110243554號令修正發布,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瀏覽下載2022-10-26
「歸化國籍無不良素行認定辦法」第2條、第3條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11年9月22日以台內戶字第1110243554號令修正發布,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瀏覽下載2022-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