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2-03-18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031946a00下載0031946a00_attch7下載0031946a00_attch8下載相關內容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2023-02-02檢送行政院110年8月18日院授人給字第11040005821號函修正之「中央機關(構)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及修正對照表(更正版)各1份2021-09-14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與國立政治大 學社會科學學院行政管理碩士學程合辦「政策創新碩士學 分班」(以下簡稱學分班)並提供免費名額一案,請查照 轉知貴屬同仁報名選讀。2022-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