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5條、第6條、第9條條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民國114年11月12日考臺銓一字第11400043161號、院授人培揆字第11400028512號令修正發布;檢送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5-11-2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來文本文_A09000000E_1140122598_senddoc1下載來文附件_A09000000E_1140122598_senddoc1_Attach1下載 Post Views: 186相關內容112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以辦理中小學國際教育相關業務2023-04-10檢送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執行重大專案獎勵要點」第五點,並自111年3月23日生效2022-03-30「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要點」 第6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23日以臺教師 (三)字第1142602864A號令修正發布2025-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