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執行重大專案獎勵要點」第五點,並自111年3月23日生效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2-03-30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041333a00下載0041333a00_attch1下載0041333a00_attch2下載0041333a00_attch3下載0041333a00_attch4下載相關內容教育部辦理本(113)年度本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模範公務人員選拔,請欲參加職員依說明事項於本年1月31日(星期三)前將資料送至人事室2024-01-05113學年度(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性平教育與輔導工作2024-06-20轉知有關110年至112年「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保險第1年度保險期間,將於111年3月31日屆期。2022-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