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考試院核定每年6月23日為公共服務日一案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5-07-16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來文本文_A09030000E_1140066873_senddoc1_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066873_senddoc1_1_Attach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066873_senddoc1_1_Attach2下載 Post Views: 166相關內容「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要點」 第6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23日以臺教師 (三)字第1142602864A號令修正發布2025-11-05轉知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辦理桃園市、臺南市及高雄市之中央社會住宅招租資訊一案2026-05-29轉知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第30屆傑出校友選拔暨表揚辦法及推薦表各1份2025-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