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二學期「高三」補考名單、考程及座次表

【補考名單、考程與座次】

【應考說明】

  1. 除臨時緊急重大傷病及事故或法定傳染病(包含居隔)以外,補考不接受任何其他理由辦理請假。(確診或居隔天數計算請務必與學務處聯繫確認)
  2. 應考時請務必攜帶學生證或有相片之個人證件(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以供監考老師查驗。

【防疫說明】

  1. 為保障大家健康安全,補考場地會開起全部門窗以利通風,應考時請務必配合全程配戴口罩,並穿著保暖衣物,現場另備有酒精提供消毒。
  2. 敬請隨時注意校網公告補考最新異動訊息。

【學年學分制與學習評量辦法】

認識自身權益,敬請詳閱下列說明:

  1. 補考名單為學期成績符合資格者(40~59分)且有辦理補考之科目,才會顯示在下列附檔名單內,轉組同學請依原班號查詢。(查詢其他各式成績與學期成績,請至https://shweb.hlgs.hlc.edu.tw/online/)
  2. 依評量辦法第九點規定,普通型高中目前採學年學分制,特殊生符合補考資格另有規定,新課綱自然科加深加廣學年學分制各校自訂,敬請同學撥冗詳閱相關規定與說明,以認識自身之權益。

【108學年度入學適用畢業條件】

【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