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有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第3項申請防疫隔離假及因應措施一案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2-05-20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a09000000e_1110048546_senddoc1下載a09000000e_1110048546_senddoc1_attach1下載相關內容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111年9月29日發布「邊境穩健開放,自10月13日起入境人員免除居家檢疫,改須7天自主防疫」措施,有關各機關(構)學校人員出國請假規定2022-10-26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2022-07-04轉知:教育部公務人員協會與晨陽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所簽訂「公務人員自費團體保險專案」,其中新光產物保險公司依據團體保險運作原則,擬於111年度起調漲費率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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