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3條、第18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15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1420087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2-06-22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077845a00下載0077845a00_attch1下載0077845a00_attch2下載0077845a00_attch3下載教師請假規則第三條等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下載 Post Views: 28相關內容「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2024-02-21轉知客家委員會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認證之報名事宜案,請鼓勵所屬同仁踴躍參加,請查照。2024-01-24轉知考試院為推廣國家考試及格及訓練合格電子證書暨證明書,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免徵電子證書規費2022-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