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之1、第31條修正內容,行政院定自111年8月1日施行Post author:學創人員Post published:2022-08-05Post category:交通安全 / 學務處 / 校外活動 / 生活輔導組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之1,係有關汽車裝設行車紀錄器及行車視野輔助系統相關規定及懲處(如附件1)。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係有關汽車安全帶使用及機車載物相關規定及懲處(如附件2)。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之1條全國法規資料庫下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全國法規資料庫下載相關內容2021-2022全美中學數學分級能力測驗AMC10/12 A/B2021-09-24轉知-樂學網免費提供多樣「新型學測」之學習資源2022-01-0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1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族學生地球科學人才培訓計畫」將於111年7月4日至7日辦理第二梯次入門推廣研習(暑假營)2022-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