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所稱「公職」,不包括經權責機關(構)認定為任務編組或臨時性需要所設置之職務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2-09-06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12044a00下載0112044a00_attch1下載0112044a00_attch2下載0112044a00_attch3下載 Post Views: 94相關內容檢送「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推薦作業流程圖、推薦及相關表件,以及徵件海報電子檔各1份2022-05-05國立空中大學2023年「永續發展與數位學習」線上國際學術研討會」,謹訂於112年5月19日辦理,歡迎教職員踴躍報名參加。2023-04-18轉知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規費收費標準2024-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