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給假之事實,於聘任後如何給假事宜,經參酌公務人員給假情形,修正如附表,並溯自111年8月1日起生效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2-10-0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28994a00下載0128994a00_attch1下載0128994a00_attch2下載 Post Views: 202相關內容轉知:內政部訂於本(111)年4月9日至4月30日假二二八國家紀念館辦理「自由的見證─111年言論自由日系列活動」2022-03-30客家委員會112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全國認證自即日起至112年6月9日受理報名2023-04-27教育部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校外學者專家人才庫更新案202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