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給假之事實,於聘任後如何給假事宜,經參酌公務人員給假情形,修正如附表,並溯自111年8月1日起生效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2-10-0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28994a00下載0128994a00_attch1下載0128994a00_attch2下載相關內容112學年度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及籌備處主任遴選簡章2023-05-25轉知:有關內政部110年「愛在有你的城市」單身聯誼活動第8至第10梯次訂於111年1月3日至1月12日受理報名2022-01-05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心聊癒,雲陪伴」單次視訊心理諮詢服務實施計畫2023-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