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給假之事實,於聘任後如何給假事宜,經參酌公務人員給假情形,修正如附表,並溯自111年8月1日起生效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2-10-0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28994a00下載0128994a00_attch1下載0128994a00_attch2下載 Post Views: 137相關內容轉知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The People Who Stayed:失落與悲傷情緒調適與支持》2日工作坊實施計畫2025-09-03教師諮商輔導相關宣導2023-06-27公務人員陞遷法(以下簡稱陞遷法)部分條文業經總統於112年5月17日修正公布,檢附修正條文、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2023-05-25